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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热点问题答疑(一)
作者:北京企业咨询    发布于:2014-06-10 09:08    文字:【】【】【
摘要: 工商代理、商标代理、财务代理、社保代理;可注册各类研究院;书画院;艺术院;设计院;010-51658255

一、公司设立不再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甚至一元钱都可以设立公司,那么公司法应如何体现以资产信用为基础?

答:修改后的公司法取消了对各类公司设立时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并不意味着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免除。公司注册资本一旦确定并注册登记,就产生了全体股东的出资义务。因此,取消公司最低资本金额的限制,只改变了股东出资的数额,并没有改变股东的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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