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出资承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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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认缴制的实施效果
2013年底,随着《公司法》修订的完成,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取消了一般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其二,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相应地取消了验资程序。也就是说,在公司注册登记时,投资人只需认缴相应注册资本,即可合法成立公司。
尽管在理论上,对资本认缴制仍存在诸多争议,但从实践的角度而言,此种改革措施被业界视为重大利好,新制于今年3月全面推行一月以来,取得了预期效果。这种效果至少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企业投资热情被激活,企业数量和注册资本数量出现双增长。截至2014年3月底,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公司的数量和注册资本总量增长明显。全国实有企业1560.63万户,同比增长13.5%,环比增长2.1%,同比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共有注册资本10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8.4%,环比增长5.0%,同比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0个百分点。其中,公司制企业共有1244.79万户,同比增长15.8%,占比79.8%,注册资本88.56万亿元,同比增长18.7%,占比87.1%。公司制企业无论是在企业数量还是注册资本数量方面的增速,都超过了一般企业的增速。2014年第一季度新登记的公司制企业共54.62万户,同比增长62.3%。
可见,在目前各种融资管控措施比较严格,企业筹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新制之推行,对激发民间投资热情、缓解投资管制对市场活力的压抑,确实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区域,企业设立数量显著增长,而在发达区域,公司注册资本规模也得到明显改观。例如,2014年3月份,全国企业新登记数量平均增长率为45.8%,有18个省市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甘肃、天津、内蒙和河北四个地区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率均在100%以上,实现翻倍增长。上海、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五个经济发达地区虽然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额则增长较高。例如,上海、广东公司注册资本同比增速分别为163.0%和131.0%。 可见,无论是发达区域还是非发达区域的投资人,都可能从资本认缴制中明显受益。
其二,国内劳动就业得到促进。与企业数量增长密切相关的是劳动就业得到促进。企业设立必然使得就业岗位增加,从而,带动区域内的劳动就业。按照每个公司聘请员工10名计算,2014年3月新登记公司企业54.62万户,即增加员工就业至少540.62万人。很显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对活跃国内就业市场具有积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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